为做好“大爱龙岩·画说非遗”美术采风创作工作,本着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和激励机制,经本单位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爱龙岩·画说非遗”美术采风创作项目
二、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龙岩市艺术馆
(二)项目明细:
1.前往连城培田等地开展美术采风创作活动。供应商负责活动期间画家20人(省内2人)和1名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1人的吃、住、行等的安排以及购买省内画家来回动车票等相关费用支出。
2.交通:本活动全程须配备车辆接送,初拟行程安排培田:10月8日;四堡镇:10月9日;冠豸山:10月10日—10月11日,返程时间:10月11日晚;全程须有空调、保证一人一正座,有一定空余位置;(若行程有变则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
3.住宿:原则上两人一间,预计15间,参考酒店: 连城(维也纳酒店或同级)
4.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所需人员(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其余配合人员依据具体服务内容配置,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全程服务)
5.负责外出采风活动过程的总体安排,三年以内的旅游大巴车,为参加外出人员购买旅游意外险(标准:全程每人办理保额不低于50万元旅游意外险)
6.全程每天至少保证每人2瓶以上矿泉水
7.本项目其他事项如有变动,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
四、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32290元(含税费)以内。此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此报价,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被询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采购项目相关;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时间
供应商在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期间将材料送至龙岩美术馆办公室(地址:龙岩大道龙岩美术馆),联系人:林秀芬,联系电话:18059789836,延期视为自动弃权。
七、递交材料
供应商需同时提交下列报价材料,并请密封处加盖公章且附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2.项目报价表(壹式贰份,均需盖公章)
特别提示:未密封的报价有可能不被接受或视为无效。
八、评定办法
报价结束后,本单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最低总报价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注意事项
该询价公告将构成签订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更改,否则更改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龙岩市艺术馆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