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艺术馆业务开展需要,我馆拟抢救性的记录一批闽西客家十番音乐经典曲目,为全面开展闽西客家十番音乐“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提供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曲目资料。本着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和激励机制,经本单位研究决定,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承接本次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岩市艺术馆闽西客家十番音乐经典曲目网络展演节目组织排练、演奏、及音视频录制和后期制作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龙岩市艺术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1)录制我馆选定的20首闽西客家十番音乐经典曲目;
2)负责组织10名以上闽西客家十番演奏人员排练及录音、录像;
3)负责组织乐队到正规专业录音棚和摄像机构录制及后期制作。
2.采购要求:要求中标单位组织的演奏人员演奏能力在行业内普遍认可或现为闽西客家十番音乐市级传承人以上,最终须由我馆认可;曲目的示范录音、录像须做到音准、节奏、乐感无明显瑕疵、画面清晰,演奏乐器数量须符合该乐曲表达所需要的正常配置(不少于10件乐器)。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项目服务
四、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8万元(含税费)以内。此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此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
六、报价时间
报价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止(逾期报价无效)。供应商在此正常上班期间将材料送至龙岩艺术馆办公室(地址:新罗区西陂街道犀牛南路55号),联系人:江进才,联系电话:18950858885。
七、递交材料
供应商需同时提交下列报价材料,并请密封处加盖公章,须有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要求参与报价单位需有组织文艺创作与表演、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等艺术活动经营范围,含税报价;
2.报价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盖公章);
3.项目采购报价单壹份,加盖公章。
4.特别提示:未密封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八、评定办法
报价结束后,本单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成交服务商。
九、注意事项
该询价公告及附件询价单将构成签订合同要约的一部分,未经双方协商不得更改,否则更改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龙岩市艺术馆闽西客家十番音乐经典曲目网络展演节目录制询价单。
龙岩市艺术馆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