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龙岩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办公室编 2009年4月24日
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
近日,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总结我市、各县(市、区)“三普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普查工作任务。副市长张秀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副市长对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前期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各县(市、区)都做到了有机构、有措施、有进度、有成果,对提高全社会关心、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的教育作用,起到了良好效果。会上,张副市长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质量控制,落实普查经费,注重扩大宣传,加强涉台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利用,全面扎实推进我市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龙岩市非遗普查办)
市文化与出版局张耀清局长提出今后非遗普查工作四点思路
近日,在龙岩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上,市文化与出版局张耀清局长提出今后非遗普查工作四点思路: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非遗普查的责任感、使命感。县级文化部门要把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作为,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普查工作经费的投入,组织好普查队伍,做到不漏村镇、不漏项目、不漏艺人、不漏线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非遗普查工作;二是县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非遗普查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普查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当地财政支出;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采用各种形式,为非遗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同时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非遗保护的自觉意识;四是继续加强对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非遗普查的责任感。要积极引导普查人员根据《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手册》中的项目分类和相关要求开展普查工作。改善野外非遗普查人员的工作条件,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非遗普查的责任感。(龙岩市非遗普查办)
龙岩市非遗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
从今年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会议以后,我市七县(市、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认真对待,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分别召开了不同规模的会议传达全省会议精神,建立了县级非遗普查工作班子,组织了普查队伍,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多数县(市、区)在乡镇、街道打出了非遗普查宣传横幅或标语,向群众发放非遗普查宣传册页,新罗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还充分利用“三八”节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意义和相关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村级文化协管员开展普查业务培训。春节过后,我市七县(市、区)对参加非遗普查工作的人员先后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中,这些普查员能够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小组长、中心户长、村民小组长、当地热心人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对民间老艺人、老同志、老教师等进行重点走访,收集到了不少有价值的非遗线索(如:新罗区目前已收集到3万多条非遗线索,连城、永定各收集到1万多条线索,漳平收集到有价值的重点非遗线索2000多条);四是采集、记录、整理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征集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实物,为非遗保护提供了基础性的材料。
但是在此次非遗普查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对这次非遗普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将普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规划,纳入地方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仅停留在会议和口头上的重视。普查工作进展缓慢,发展很不平衡;二是经费不落实。到目前为止,部分县非遗普查经费一直没落实,有的县政府领导签了意见,但财政却迟迟未予核拨,普查工作必备的一些设备、器材无法添置,导致一些正常的普查工作无法开展,严重影响了普查进度和质量。(龙岩市非遗普查办)
注:请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时提供非遗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来稿请寄龙岩市和平路33号市非遗普查办收,邮编: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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