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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文化志愿者3月志愿活动通知
Date:2017/3/23 浏览人数:1366
导读:

各县(市、区)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团队):

福建省文化志愿者联盟于2016年6月在福州成立,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设区市文化志愿者联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2017年为更好地推进全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各级文化志愿者服务中心应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文化遗产日、建军90周年、党的十九大召开以及重大节庆日等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为宣传和推动保障法,营造贯彻和落实保障法的良好氛围,各级文化志愿者团队要积极开展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

    1、通过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增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2、以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展示展演等宣传活动。

   3、 2017年3月1日--31日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月,在此期间各县(市、区)文化志愿者中心(团队)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原则上活动不少于1场。

   4、请各地在宣传活动期间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照片、视频等资料,3月28日前发至邮箱76610962@qq.com,联系人:蔡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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